市林业局查获一起投毒捕鸟案件

01-13 10:09  

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汪长安)宽阔的田野,茂密的树林,本应是野生动物繁衍栖息的乐土,却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其环境的隐蔽性进行非法猎捕活动。

元月11日,杨市办事处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巡护,在联兴村杨树片林发现有人形迹可疑。经现场盘查,在嫌疑人刘某手提袋和摩托车上的编织袋中发现有已死亡鸟儿,工作人员迅速控制现场,并向市林业局报案。经市森林公安局调查取证,嫌疑人刘某采取投毒方式,捕杀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白颈鸦、八哥、喜鹊共74只,嫌疑人刘某被依法拘留,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法规提醒: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50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100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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