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潜江新闻网记者 谭斐)“明明是6元钱为什么要收我7元钱?”“现在的出租车不是全部都改烧气了么?燃油附加费究竟合不合理?”…… 近日,记者接到群众反映出租车收费不合理的问题,遂就此进行了走访。
“我家在宜昌,去年刚来潜江工作,在我家那边所有的出租车都是明码标价,上车打表,下车对表付钱,没有多出来的费用。但是,潜江这边却不是这样,每次乘坐完出租车,司机师傅都会在计价器显示金额的基础上多收1块钱的车费,我觉得很不合理,潜江出租车运营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违规收费。”市民邹女士对记者说道。
“我听说现在出租车烧的不是汽油,而是天然气,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还要向我们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除了多收钱,有时候还会遇到不打表的行为,每次遇到这些情况都让我有一种挨宰的感觉。”市民许先生说道。
根据大家的描述,记者亲自乘车体验,从潜阳东路到常青藤广场,计价器显示4元钱,下车时,司机师傅却要求记者支付5元钱车费。经过询问,司机师傅向记者介绍说,多收的这1元钱就是燃油附加费,这并不是出租车师傅或者出租车公司私自违规收取的,确有相关政策依据。
那么事实是否真如司机师傅所说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来到市物价局,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我市现行的出租车起步价是2008年制定的,多年未曾调整。自2014年实行油改气以来,我市出租车起步价远低于周边城市。为保持出租车运价的稳定,缓解起步价设定偏低的矛盾,我市物价局未曾取消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所以加收燃油附加费是合理的行为,除此以外,多收燃油附加费超过1元钱的,乘坐出租车不打表的,都属于违规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拨打物价部门及出租车管理公司的举报电话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