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切实做好农村散居五保对象住房保障工作

09-11 09:32  

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候著银)近日,市政府决定加强农村散居五保对象住房保障扶贫力度,要求全市散居五保对象危房(无房)在2016年底前必须全部改造(新建)完毕,实现 “贫困户住房安全达标”的扶贫工作目标。

此项政策将惠及全市所有住房困难的不愿或不宜入院集中供养的散居五保对象,优先解决无房或住危房的患精神病、传染病以及其他不宜集中供养的散居五保对象住房困难问题。对有入院意愿的散居五保对象、失能及半失能的散居五保对象,帮助其入住福利院,实行集中供养。

我市将统一设计多种户型和建设标准,由各地根据散居五保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工程建设由各地政府统一招标,并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房屋建设完工后,添置适当生活用具,使散居五保对象可以拎包入住。住房保障资金由市镇两级政府统筹,市直驻村工作队帮扶部分资金。对散居五保住房保障对象予以全额补助,新建的按照每户3—3.5万元标准补助、改建的按照每户1万元的标准补助,原则上不需要散居五保对象自筹资金。

市政府将加强各地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时效,确保工程质量。住房保障工作启动时间不迟于2016年9月中旬,任务全面完成时间不迟于2016年11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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