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提醒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07-04 08:17  

云上潜江报道 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正值高温天气,该局向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发出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警示。

用人单位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问题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严重危害性,切实重视和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

用人单位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每年6、7、8、9四个月。(潜江日报记者 谢白蓉 通讯员 刘袁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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