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严格按照“三提高”标准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 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06-21 20:57  

云上潜江报道(潜江新闻网记者 曹以成)近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旗帜鲜明地指出,我市将树立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干部容错纠错防错机制、完善诽谤诬告干部行为查核处理机制,努力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意见》的出台,树立了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为干事者营造了良好氛围,释放了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保护干事者的强烈信号。有了这份厚重的《意见》,期待全市党员干部们能放下包袱、打消顾虑、大刀阔斧推进改革,撸起袖子、甩开膀子干事创业。

21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刘锋华结合部门自身职能与工作,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意见》指出,要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

市纪委将加大宣传力度,让干部群众进一步熟悉、知晓文件的内容,营造支持改革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深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通过考实事、察实干、评实绩、看实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结合“十名优秀主官、十名优秀村(居)党支部书记、十名优秀政法干警”等系列评选活动,旗帜鲜明的对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干部进行宣传、表彰、使用。同时,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及时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调整,切实形成“有为者有位、不为者让位”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

《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干部容错、纠错、防错机制,完善诽谤诬告干部行为查核处理机制

容错不等于“纵错”。市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严禁打着改革创新旗号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坚决惩治借改革创新之名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不让有条件的“豁免权”异化为万能的“挡箭牌”。

按照三提高”标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我们一方面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牢记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坚决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责任缺失在哪里问责就问到哪里,不枉不纵,一追到底;另一方面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八个区分开来,对那些在工作中敢闯敢试、锐意创新,出现的一些无意失误要予以宽容。对那些在工作中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受到诽谤或诬告陷害的干部,要及时澄清正名,对那些故意诽谤、诬告陷害干部的人要严肃查处,刹歪风树正气。”刘锋华表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三提高”标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保护干事者、追究失责者、严惩诬告者”,坚持一手抓查处一手抓保护,两手抓两手硬,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为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不断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的担当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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