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取缔出租车私设电台联合执法行动

05-18 17:19  

云上潜江报道(潜江新闻网记者 刘敏 通讯员 镇万锋)5月18日,记者从市运管处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无线电台(站)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从5月5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出租汽车行业非法使用无线电台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分为三个阶段,即动员部署阶段(5月5日-5月22日)、联合执法阶段(5月23日-5月31日)、巩固成果阶段(6月1日以后)。由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荆州管理处与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拒不拆除电台的出租车进行集中检查,依法强制收缴,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凡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未经无线电管理部门许可,擅自安装使用的中继台、车载电台等各类无线电发射设备均为非法电台,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在5月22日前将上述设备自行拆除。确需使用且符合设台条件的,限于5月22日前到荆州市无线电管理处申办设台许可手续。

5月23日起,凡逾期未申办设台许可手续的车载电台,一律强制收缴。并由荆州市无线电管理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行车时通过手持方式操作对讲机等违法行为的,由潜江市公安交警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阻碍执法人员查处违法电台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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