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落实八项规定纠“四风”事例:党委纪委自己通报批评自己

12-05 11:03   荆楚网  

一串事例记录我省落实八项规定纠“四风”的铿锵足音——

四年没有休止符 长管长严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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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纪委与交警部门联合运用天眼系统查公车。

图为纪委查看公车使用情况。(视界网 刘院平 摄)

湖北日报讯 记者 杨宏斌 通讯员 南纪三宣

八项规定出台四年来,一个“严”字贯穿始终。

一些沿袭多年的“老习惯”,正在被打破。曾经弥漫社会的坏作风,正在被扫除。

四年来,全省各级党委、纪委纠“四风”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一锤接着一锤敲”,交出了一份份人民群众满意的成绩单。

【事例】

党委纪委“自己通报批评自己”

“远离‘四风’,作风面貌焕然一新,三环集团所属三环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党委今年‘七一’被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昨日,三环集团党办主任刘亮告诉记者,集团纠“四风”工作的可喜变化,与集团纪委去年8月25日发出的一份通报分不开。

他拿出这份通报给记者看。只见通报写道:“违规购买高档烟酒、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等‘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反映出集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集团纪委监督不力……”

通报还对集团领导点名道姓提出批评:“8月22日的公司党委扩大会上,党委书记、董事长舒健,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梅汉生,纪委书记彭建军就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作了严肃深刻的检讨。党委对舒健、梅汉生、彭建军三人进行通报批评。”

集团纪委发出的这份通报,起因于集团一家二级公司发生的一起“四风”问题。当时,该公司与一位顾客发生了一起业务上的小纠纷,顾客坚持索赔50万元,公司一名干部为了做通顾客的工作,花2万多元公款购买高档烟酒送给顾客,顾客同意放弃索赔。

集团纪委在财务专项检查中,查出了这2万多元的烟酒发票。依纪依规,此开支属违规购买高档烟酒,集团纪委对经手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受处分干部开始时很委屈,认为自己花2万多元为公司避免了50万元的损失,钱花得很值。后经纪委批评教育,明白了业务纠纷应当依法协调解决,而不应该用潜规则、公款送礼办事。

紧接着,集团党委和纪委对集团所属企业开展调研,发现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在于集团各级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集团党委和纪委痛定思痛,决定由纪委发通报,批评集团党委和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通报在全集团引起强烈震动。“集团党委、纪委敢于自我揭短亮丑,自己通报批评自己,纠‘四风’决心很大。”党员干部们都说。

此后,集团各级党委着力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力度不够”问题,各级纪委着力整改“落实监督责任用功不足”问题,全体党员着力整改各类“四风”问题。就这样,“两个责任”上肩了,“四风”问题有人抓有人治了,集团上下形成了清正廉洁的好风气。

【延伸阅读】

压实“两个责任”促进纠“四风”

“要把纠‘四风’落到实处,就必须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中央八项规定出台4年来,我省紧紧围绕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重点环节,细化完善配套制度,已形成定责、督责、考责、问责环环相扣的落实链条。”省纪委相关负责人昨日说,今年,中央纪委办公厅专门编发信息,向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推介了我省推动主体责任层层压紧压实的经验。

上半年,省委出台“两个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全省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领导干部有300人,其中主体责任268人,监督责任32人;党纪政纪处分206人,组织处理83人。

【事例】

抓早抓小,从275元到2元

“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纠‘四风’的态度是零容忍从严执纪,不让‘规矩’只管‘规矩人’。对‘四风’问题,即便是人们眼中的‘小事’‘小节’也决不放过。”昨日,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说。“我因为275元挨处分,教训深刻!”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孙湾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盛某诚恳地说。去年2月,他违纪用275元公款购买贺年卡及专用有奖信封寄发给数十家单位,其中包括市纪委。去年3月,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7元的违纪金额虽小,却触犯了党纪。”2014年,襄阳市襄州区发改局党组副书记张礼安因公出差,乘动车超标37元并报销车费。去年7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0元是小钱但不是小事。今后涉及财经纪律一定按工作流程办理。”去年12月,孝感市孝南区一乡镇团委书记李某感慨道。他所在的乡镇团委为他人办理转移团组织关系时按标准收费30元却为对方开出了一张白条,他被诫勉谈话。

区区2元钱“换来”党内警告处分。去年5月,武当山特区武当山街办龙家畈村村文书余某因为参与2元小麻将带彩娱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涉及金额从275元到37元、30元,再到2元,体现了抓早抓小、从严执纪。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无论是小到“一顿饭”(同城吃请)、“一杯酒”(工作日午餐饮酒)、“一包烟”(收受服务对象好处)、一次用车(公车私用),还是大到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大操大办,都不纵容不姑息,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延伸阅读】

落实八项规定将会更“严”

“严”字将守在党员身旁,直到永远。

前不久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五次提到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这预示着落实八项规定将会更“严”。

省委常委会会议要求,省委常委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做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表率。”对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提出新要求。省纪委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将进一步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上月中央出台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中,‘党风廉政建设’被新的表述‘党风廉洁建设’所替代,这意味着廉洁将不仅是党政系统的工作,更将拓展到所有公职范围,甚至社会领域,‘越往后越严’将呈常态。”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家组成员陈建华表示。

【事例】

香烟变成“菜”,处分不留情!

在南漳县一家国有企业的公务接待菜单上,竟然印有“yan1—40”、“yan2—80”的菜名,这些都是啥“菜”?

原来,是南漳县粮食局所属佳丰粮油购销公司在公务接待菜单中,将烟写成拼音“yan”以规避检查。昨日,襄阳市纪委透露,该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吴瑞刚已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6月12日,南漳县纪委检查组在该公司检查时发现,其公务接待菜单上有不少上述奇怪的拼音字母。

工作人员询问公司财务人员后得知,该公司领导认为接待来客没有奉烟面子上过不去,所以做了变通,在菜单上“多加一道菜”。例如,一盒40元的香烟变通写为“yan1—40”。

经查,2013年以来,该公司采取变通手段,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公款购买黄鹤楼等品牌香烟1286盒,共计支付资金36480元。

聪明反被聪明误。吴瑞刚后悔道:“哪晓得还是被发现,现在违了纪,受到处分,真是悔之晚矣。”

【延伸阅读】

扒下“四风”隐身衣

“四风”穿上隐身衣,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则以变应变,持续不断拿出新招,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针对违规公款吃喝向机关内部食堂、培训中心转移等新动向,去年以来,我省启动机关内部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公款消费问题等“四项专项整治”。

针对一些单位公款定制高档酒的问题,去年中秋国庆期间,省纪委组织开展了对公款定制高档酒、购买高价烟等9轮专项检查。

针对一些人在商场超市公款违规购买年货节礼及预付卡等新动向,今年春节前后,全省三级联动,集中开展了商场超市公款违规购买年货节礼及预付卡检查等六个专项检查。

针对财务报销违规等问题,今年4月中旬,全省启动“六个专项治理”,精准剑指财务报销违规问题等六大问题。

一个又一个“组合拳”,步步为营、抓深抓细。今年1-10月,全省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70个,处理3377人,党纪政纪处分28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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