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中心医院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患者省时、省钱又省心!

11-16 10:36  

“先前在我们镇医院做的CT检查,这边医生说可以结果互认,不用再排长队重拍了,方便不少,还节省了几百块钱,这个互认政策真是太好了!”日前,潜江市中心医院心血管内科门诊,一名患者拿着报告单说。

为打破医疗机构间的信息壁垒,让数据多跑路、群众享便利,潜江市中心医院积极贯彻落实潜江市卫健委《关于做好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全面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什么是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相互认可,以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

如果您的检验报告单和图像、胶片上标注了“鄂HR”或”等互认标识,且检查检验时间、技术规范满足临床诊疗需求,在潜江市域内其他医院就诊时,无需再重复检查,真正实现一次医学检查检验结果有效期内多家医院共享互认。目前,潜江市中心医院“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涵盖82个医学影像检查项目、60项医学检验项目,初步实现患者凭纸质报告、胶片等在同级医院、下级医院或者医共体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不予互认的情形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需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

1、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等);

4、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5、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

6、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7、医学影像学检查图像质量和方法不能满足诊断要求的;

8、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潜江市中心医院自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半年多以来,共计互认结果5000余人次,节约医疗费用约36万元,平均每人次节约检查费用近70元。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实施是保障医疗资源合理利用的有力举措。不仅降低了患者的就医成本和经济负担,更减少了医疗设施的重复建设,促进了区域医疗的信息共享与协同发展,对提升全市医疗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讯员 赵李木子 郑诗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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