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提高

06-28 15:54  

云上潜江报道 6月2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9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要求,我市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对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

据悉,此次养老金调整是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4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退休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4次同步调整待遇。调整办法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

定额调整。按退休、退职时间点划分三档,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5%。

适当倾斜。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2018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39年1月1日至194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8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即1938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以上调整办法具体到每位退休人员,由于参加工作时间早晚、退休时间早晚、缴费年限长短、年龄大小、水平高低的不同,每个人的增加金额有所差别。(潜江日报记者 谢白蓉 通讯员 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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