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如何实现?

10-15 11:06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新媒体专电(记者熊金超 梁建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1300万人以上,到2020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对“十三五”期间加速破除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进一步健全配套政策体系作出部署要求,并明确提出,“各地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

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关键的看点有哪些?记者结合方案进行了梳理,并采访了专家学者。

看点一:三管齐下拓宽落户通道 放开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方案看点】方案中,对于进一步拓宽落户通道作出了明确规定:

——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方案明确提出,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省会及以下城市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

——调整完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户政策。方案要求,户籍人口比重低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指标控制,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调整完善大中城市落户政策。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大城市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5年,中等城市不得超过3年。

【专家解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认为,方案进一步拓宽了落户通道,放开放宽了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这有助于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有的地方,外来人口远多于本地人口,但外来人口长期面临‘落户难’。方案对于外来人口落户城市、融入城市提供了利好,也有助于将流动人口转化为本地人口,更好地推动城市建设发展。”

郑风田说,对于不同类型的城市,也要注意实行分类管理,明确不同的要求,以便于城镇均衡发展。方案中明确,调整完善超大、特大城市以及大中城市落户政策,类似于“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以及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等规定,均有着很强的针对性。

看点二:“十大配套政策”推动进城 提升城镇户口“含金量”

【方案看点】为了更好地推动进城落户的实现,方案中还明确了十个方面的配套政策。

其中,明确提出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补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制度。

除了这四个方面之外,方案要求,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如期完成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也写入了方案之中。

针对农民进城落户所要面对的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问题,方案也提出了五个方面的配套政策要求——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等政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

【专家解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研究所所长徐双敏认为,推动农民进城落户,首要解决的是农民的意愿问题,这就需要切实提高城镇户口的含金量与吸引力。

“系列配套政策对农民较为关注的农民‘三权’,以及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问题均提出了要求,下一步的问题是如何在实践中真正落实。”徐双敏说,方案提供了顶层设计,具体的执行,还需要各地将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并完善相关的配套,让政策更加具有可执行性。

“这涉及到一系列问题,比如,医疗资源、教育资源的补充、基层医疗机构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以及对于干部在执行政策中不作为、慢作为的问责等多个方面。把方案的要求落到实处,需要各地以方案要求为纲,全面统筹户籍制度改革与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优化政策组合、完善配套措施。”徐双敏说。

看点三:严防“数据掺水” 四个层次强化监测检查

【方案看点】方案中明确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1300万人以上”“到2020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等目标,为了确保这些目标真正实现,方案对强化监测检查提出了四个层次的要求:

——健全落户统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统计指标,准确快捷反映各地区两个指标变动状况,并列入国家和各地区统计公报。

——强化专项检查。对各地区非户籍人口特别是进城农民落户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2018年组织开展对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情况的中期评估,2020年进行总结评估。

——强化政策效果。对国发〔2014〕25号、国发〔2016〕8号等国务院文件已明确的相关配套政策,有关部门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2016年底前出台。采取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动态调整完善政策,强化政策实施效果。

——强化审计监督。将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情况和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情况纳入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范围,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有关部门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专家解读】湖北省政协常委、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认为,方案中要求,由国家统计局牵头健全落户统计体系,由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强化专项检查等,有助于统计数据更加精准、真实。

“数据是不是准确,监督工作很重要。”叶青说,我国人口普查一般每10年一次,1%人口抽样五年一次。在一些地方,由于受到错误的政绩观影响,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存在造假,健全统计体系以及加强监督,有助于减少瞒报、错报问题的出现。

叶青认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以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统计工作中,也需要强化公安、计生、统计等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数据的重复计算以及遗漏。同时,也要探索借助新的统计技术与方式,提升统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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